国际卫生组织(WHO)
作者:综合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:2007-04-04
1946年7月,在纽约举行建立一个国际卫生组织的国际会议上,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缩写为WHO)组织法,1948年4月7日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国批准生效。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。
该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最高水平的健康,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,主要采取初级卫生保健措施。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“身体、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”。世界卫生大会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,每年召开一次。执行委员会由32位有资格的卫生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,每位成员均由其所在的成员国选派,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。执委会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世界卫生大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执行大会的决议、政策和委托的任务。执委会主席的任期为一年。WHO的主要出版物有:《世界卫生组织月报》,《疫情周报》;《世界卫生统计(季刊)》,《世界卫生(月刊)》。
WHO的主要职能有: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;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、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;推动确定生物制品、的国际标准。在环境领域的事物主要是进行CO2增加的环境影响,紫外线增加对健康的影响,主要大城市大气环境的监测和污染物质状况的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