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红壤生态实验站防“非典”期间的管理规定 科红壤字〔2003〕01号

作者:鹰潭站  更新时间:2007-05-18

一、请在红壤站有课题的相关人员,近期尽量避免前往本站开展工作。如非去不可,请经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健康检查无问题之后,再到红壤站办公室(惠联交流中心308室)进行登记,方可前往;同时注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,不通过有疫情地区前往。

二、本站的工作人员出差应根据站的工作需要,由站长会议统一安排,报经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所本部。

三、防非期间站上不接待乘座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的所有人员。如乘座自备交通工具前往(预计10小时左右行程),请司乘人员自备食品,途中除加油外,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。如是本站上提供的往返于南京与鹰潭间的自备交通工具,将不收取公里费,乘车人员只需分摊汽油费、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员在南京的住宿伙食费。

四、所有出差到站上科研人员,不得擅自离开站区大院。需要购置科研物品以及到站区以外采样,应与站管理人员联系,了解情况,在得到站管理人员的允许后,安排自备车前往。

五、站上管理和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将非本站人员带入站区大院内、不得接待未经允许的来访人员。

六、站上防非工作应接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领导。在站的管理和工作人员每天测量体温并登记,有异常者要及时隔离观察;站上每天要求所聘用人员报告家里当天的人员来往情况,注意从疫区返回的家属人员动态,一经发现有家庭成员从疫区返回的在站工作人员,劝其暂停在站的工作,经医学观察排除非典可能后才能来站工作。在家医学观察期间工资照发。

七、防非期间站上不接待来自疫区的人员。

八、加强站区大院环境、招待所、食堂、汽车的卫生管理,每天必须用消毒剂消毒,经常去人的场所要定期消毒。

九、来站科研人员雇佣临时工必须经过站上管理人员的批准,以防从疫区返回的人员及其家属被雇佣。

十、从站上返回的人员应接受所在单位的防非管理规定,在家进行2周医学观察,以证实无异常反应才允许进入办公室正常上班。


中国科学院红壤生态实验站
2003年5月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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